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期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政务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公告2025年第27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委托辽阳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灯塔市铧鼎矿业有限公司开采方案》进行了审查,该方案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该方案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向辽阳市自然资源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部门:矿业权管理科
电话:0419-2122482
附件:
灯塔市铧鼎矿业有限公司开采方案审查意见书(公示稿).pdf
辽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