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级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4〕81号)有关要求,我局委托辽阳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方案进行评审并对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期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刘宇 0419-2122482
辽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4日
附件:
1.
辽宁石门矿业有限公司(冶金用石英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pdf
2.
辽宁石门矿业有限公司(冶金用石英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pdf
附件: